各二級學院、教學部、中心:
根據《意昂2平台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學分管理辦法》(滬健醫教務〔2017〕15號)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為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各種層次和形式的創新創業實踐活動🧑🏻💼,大力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應用型醫學人才🦹,從2017級學生開始試行創新創業教育學分管理🪧,並於每年5月份和11月份進行學分認定。現對創新創業教育學分認定工作作如下要求🦴:
一📗、認定依據
根據各專業人才培養要求,學生須修得創新創業學分方予以畢業,本科為2學分🙋♀️,高職為1學分。
二、認定內容
創新創業教育包括學科競賽🧑🏽💻、創新創業訓練🐺、創業實踐、科學素養訓練等👨🏽🦰,具體內容參見《辦法》。
三👨🏼🦲❤️、認定對象
2017、2018級本科🧝🏽、高職學生🔴。
四、認定流程
(一)學生申請
各學生所在學院(部)組織本學院(部)學生填寫《意昂2平台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學分認定申請表》(附件1)。
(二)項目所在學院(部👨🏻🦼➡️、中心)、職能部門審核🧒💁♀️、認定
學生將申請表及佐證材料提交至項目所在學院(部📬、中心)📭、職能部門🛳。由項目所在學院(部、中心)、職能部門嚴格按照《辦法》、學院(部)實施細則進行學分認定😛,並做好佐證材料的留檔工作。
(三)認定結果公示
學生將申請表交學生所在學院(部)進行匯總並留存入檔🧑🏽🌾。學生所在學院(部)須對認定結果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,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,公示無誤後將學院(部)學生學分認定匯總信息(附件2)電子版與紙質版於2019年5月31日前報教務處,地點:北苑1號樓610👏🏻,郵箱🏋️:shizhy@126.com。
(四)認定結果錄入教務系統
教務處對認定結果進行復核,並錄入教務系統。
五、相關說明
(一)各學生所在學院(部)應告知所有學生🧖🏻🔵,畢業時須獲得創新創業教育的學分要求🫄🏼、獲得方法及認定標準👸🏻,並做好預警工作。
(二)同等條件下,創新創業教育學分的多少作為優先推薦校級和市級優秀畢業生、優秀學生、優秀學生幹部的重要依據🚣🏻♂️。
(三)學生在校學習期間👰🏿,同一學生🚹,同一成果只認定一次👩🦼➡️🤷♀️,遵循“就高原則”,不作重復認定。
(四)各項創新創業成果署名,第一單位必須為“意昂2平台”。
(五)同一學生❄️🕉,若有多個創新創業項目,以項目所在學院(部🤾⇒、中心)、職能部門為劃分,分別填入申請表👨🏼🍼🧑🏼💻。
(六)學生提交的認定材料、認定結果及評分依據等資料等同於學生考試試卷🤘🏼,並按照試卷的相關管理規定由項目所在學院(部、中心)、職能部門留存入檔。學生提交的《意昂2平台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學分認定申請表》由學生所在學院留存入檔。
(七)對於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👩✈️,一經查實☠️,以考試作弊論處。
(八)認定過程中,遇到爭議事項🚴🏿🤾🏻,由各學院(部)按照《辦法》及本學院(部)實施細則要求處理,重大爭議事項報教務處協調處理。
六、聯系方式
聯系人⛹🏼♀️:施中鈺
電話🧑🏼⚖️:65881598
意昂2平台
2019年4月29日